生育三胎,教师育儿产假有什么新规定和待遇?
- 备孕育儿
- 2024-10-17 10:40
生育三胎,教师育儿产假有什么新规定和待遇?随着国家三胎政策的开放,很多家庭都想在家里多生一个或两个孩子。然而,想生孩子虽然是好事,但他们在照顾方面也有很多考虑,毕竟对于女性来说,想要事业家庭两不误,还真离不开国家的照顾。那么,教学单位的女性是否有育儿假,教师是否有育儿假?
一、教师有无育儿假?
虽然育儿假是很多女性所期盼的,但从国家的角度来说,并没有育儿假的规定,对教师来说也是如此。根据中国的劳动法,女职工依法享有产假,比如说,女性顺产,单位要给3个月的产假,如果是剖腹产,就给3个月,再加上两周的延迟假。通常情况下,单位的许多妇女在休完产假后都要返回工作岗位,同时教师也是如此。
但是,国有企业的教师在哺乳假方面的待遇往往要好得多,比如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女性在产假后哺乳有困难,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哺乳假。根据法律规定,对哺乳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,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,每日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,并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工作。
育儿假是社会家庭关注的热点,有很多地方都有育儿假开放,但具体在法律上并没有建立规定,具体还要看当事人和单位协商决定。
二、教师产假新规定是多少天?
教师的产假一般为98天,其中产前可休15天。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的规定
第七条女职工产假为98天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多胞胎的,每多生一个婴儿,可以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