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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产假规定有哪些?待产假和产假有什么区别?

  南京产假规定有哪些?待产假和产假有什么区别?根据我国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(包括产前15天),难产可增加难产假15天,多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加15天产假。

  南京产假规定是什么?

  南京有30天生育奖励假

  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对于产假进一步明确,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基础上,可延长产假3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,目前,江苏省内南京、无锡、苏州等市,法定产假延长30天至128天。

  Tips:南京市下辖鼓楼区、玄武区、栖霞区、建邺区、秦淮区、六合区、雨花台区、溧水区、浦口区、江宁区、高淳区等11个区,均可享受南京法定产假128天。

  待产假和产假的区别是什么?

  广义的产假包括产前检查假、产前工间休息假、产前待产假、产后产假以及哺乳假多种,狭义的产假通常专指产后产假,待产假和产假是有区别的:

  待产假可休15天

  1、概念不同

  待产假就是产前假,是算入产假时间的,是产假的组成部分之一。

  2、休假时间不同

  待产假是产前休的假,产假是产后休的假,待产假通常可休15天,而产假最少可休98天。

  Tips:产假与待产假在休假上国家要求也是不同,产假是法律规定的生育女性必须享受的假期,而待产假则是可以享受的假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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