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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二胎产假规定是怎样的?湖北二胎产假多少天?

  烟台二胎产假规定是怎样的?湖北二胎产假多少天?按照国务院令第619号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,包括产前休假15天,难产增加难产假15天,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

  烟台二胎产假规定是怎么样的?

  产前可休15天产假

  二胎开放后,烟台积极响应相关政策,对于符合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的,增加产假60天,即,烟台二胎产假为158天。

  Tips:烟台市内福山区、芝罘区、牟平区、莱山区等区,现二胎产假与一胎产假天数一样,可享158天,而且158均为带薪休假。

  湖北二胎产假是多少天?

  在武汉,符合政策的二孩,生育保险所有待遇与一孩相同:

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(98天)外,享受60天产假,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;产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、奖金照常发放。

  产假详细信息:

  1、正常分娩的,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,增加产假60天;难产的,增加15天;多胞胎的,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;

  2.怀孕不满12周的,产假30天;如果怀孕超过12周但不到28周,产假为45天。怀孕28周以上的,产假98天;

  3.男员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。

  关于二胎产假的规定

  国务院出台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规定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即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,单胎顺产为的产假98天,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。

  具体省份的关于一胎二胎产假的规定,需要根据全省各地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。以下是2018年全国部分省市计划生育条例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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